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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企业信息

    南京辩护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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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公司认证: 营业执照未认证
  • 企业性质:
    成立时间:
  • 公司地址: 江苏省 南京 春风大厦(房地产交易市场)17层c座
  • 姓名: 丁建龙
  • 认证: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

    供应分类

    南京犯罪辩护律师

  • 所属行业: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
  • 发布日期:2014-04-25
  • 阅读量:137
  • 价格:111.00 元/件 起
  • 产品规格:不限
  • 产品数量:11.00 件
  • 包装说明:不限
  • 发货地址:江苏南京  
  • 关键词:南京犯罪辩护律师

    南京犯罪辩护律师详细内容

    **实践在处理具体案件中,南京犯罪辩护律师据以定罪量刑的结果也往往不一样,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河南省张金柱交通肇事一案中,张金柱就是在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使二被害人一死一伤,*分别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量刑(注:参见:《法制日报》1998年4月13日。)。同样是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湖北省咸宁市**司机张某(交通肇事后熄灭车灯逃逸又撞死一人),被咸宁市人民*分院以交通肇事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(注:参见:《*日报》1998年5月9日。)。
      不难看出,对于同一犯罪情节,理论上和**实践中都互相渗透着矛盾的观点,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制运行的统一性和严肃性。因此,科学诠释刑法*133条规定的“因逃逸致人死亡”这一犯罪情节,是当前**实践正确处理交通肇事罪疑难问题的重要一环。
    原文地址:/html/newsinfor274.shtm?cid=274
    
    
    
   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/html/newsinfor277.shtm?cid=277
    江苏辩护律师/html/newsinfor296.shtm?cid=296
    
    律师刑事辩护/html/newsinfor301.shtm?cid=301
    
    
    
    
    
    

    http://njbhlsw.cn.b2b168.com
    欢迎来到南京辩护律师事务所网站,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南京春风大厦(房地产交易市场)17层c座,联系人是丁建龙。 主要经营南京辩护,南京辩护律师,南京刑事辩护,南京刑事律师。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。 这里价格实惠,这里生活服务齐全,我们的服务有:南京辩护,南京辩护律师,南京刑事辩护,南京刑事律师!欢迎前来合作!